按照我国鞋业公认的标准,靴是一种高度在踝骨以上的长筒鞋,在历史上,靴原为北方游牧民族穿用,多为皮革制成。我国在三千八百多年前,已有皮靴出现。战国时期,赵武灵王提倡“胡服骑射”靴才开始流入中原。
南北朝时期,妇人常以冬至日进履袜及靴。靴流入中原为礼服,造型更为完美。这时,有六合靴出现(用六块皮革拼合缝制而成)。唐代官庶普遍着靴。靴有长靿、短靿、圆头、平头、尖头等多种款式。
宋代初期仍沿用唐、五代遗制。宋后期,用黑革为其面加以靴统,里面衬毡子,靴高八寸,文武官员按其品级服色来饰其靴边缝滚条。
辽、金元时期,靴的式样较多,有鹅头靴、云头靴、花靴、颉嘴靴、旱靴、革翁靴、高丽式靴等,造型简单,靴的颜色随衣搭配。
明代开始禁止庶民百姓穿靴,穿靴已有等级制度。
到了清代,男子着便服以鞋为主,穿公服需要靴子,靴子面料多为黑缎,式样初期为方头,后改行尖头。朝服仍用方头靴。民间为尖头靴,贫富式样相同,只是用料有严格区别,富者在春秋时,可着青素缎靴,冬季可着青绒靴。贫者只能着青布靴。牙缝靴为高级官员所穿。
武弁、公差旗鞋——俗称“花盆底鞋”。是清代满族旗人妇女穿的一种高底鞋,鞋子为木底,由于满族妇女从小骑马,从不裹脚,她们习惯穿这种鞋,尤其是贵族妇女,普遍穿这种鞋,所以称为“旗鞋”。
旗鞋的木跟镶装在鞋底在中间,三寸多高,整个木跟用白细布包裹,也有外裱白绫或涂白粉,俗称“粉底”。旗鞋的面料为绸缎,上绣五彩图案。随着年龄增长,鞋底高底也逐渐降低,一般老年或劳动妇女,多穿稍矮的或平底鞋,如“船形高底鞋”等。